上海印发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
5月29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消息,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年内完成中心城区成片旧区改造,全面提速零星旧区改造,年内新启动8个以上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联动政策推广至五个新城,优化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完善住房租赁法规政策,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适当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加大净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保障各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各区2022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提前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周转指标暂借的支持力度。对于建设用地指标确有缺口的区,可由市级指标采取“直供”方式解决。
方案还提出,以节庆活动为契机促进消费。优化“购物节”方案,适时推出主题购物节活动,鼓励发展夜间经济,提振消费信心。支持大型商贸企业、电商平台等企业以多种方式发放消费优惠券,支持文旅企业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文旅企业在“乐游上海”等平台进行免费推广,带动形成消费热点。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以及创意活动,并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资金支持。
上海印发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强化金融助企纾困功能
5月29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消息,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强化金融助企纾困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积极开发线上无缝续贷产品,按照“零门槛申请、零费用办理、零周期续贷”导向,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续贷,力争2022年无缝续贷增量达到1000亿元。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并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设立企业纾困专项贷款,由在沪银行向防疫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利率的纾困贷款。积极用好国家各类再贷款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重点领域和困难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按0.5%收取担保费,对政策性的创业担保项目免收担保费,对政策性的农业担保项目给予贴息贴费。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担保费率、典当综合费率等融资成本,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减轻客户还款压力,对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到期的普惠型小额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可最长延至2022年12月31日并免收罚息。
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鼓励试点企业在沪设立全球或亚太投资管理中心,便利其开展跨境双向投资业务。
南京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
5月28日,南京市发改委印发实施《南京市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若干措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该《措施》包括七个方面,分别为抓好基础设施投资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在建项目高效有序实施、适度超前储备培育接续动力、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保障、切实降低疫情对项目推进影响、强化激励约束凝聚工作合力。
南京市将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保障,拓展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加强项目常态化储备和穿透式全过程管理;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开展创新探索,推动成功发行REITs项目;规范有序推进PPP,常态化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引导参与智慧交通、轨道交通、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停车设施等投资运营。
还将切实降低疫情对项目推进影响,建立都市圈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同服务机制,对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人员、车辆进行精准服务,研究制定应急处置状态下运输保障预案,确保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停工。优化“宁畅运”服务系统功能,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全程引导、全程服务、全程闭环、全程监管,提升重要生产物资运输效率。积极开拓渣土消纳场地,简化审批材料流程,尽量减少疫情对渣土运输等方面影响。
西安四部门联合发布“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5月2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于5月28日生效。
通知显示,调整从市外迁入西安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将原购房条件为“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调整为“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市外迁入西安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的,仍须落户满3年。
住房限售方面,将原限售政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调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二手住房的限售政策从“《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满5年”调整为满2年。
通知还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此外,在原“刚需家庭”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两类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且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还须满足以下要求:无婚姻记录、西安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自购房之日起前48个月内无住房转让记录,且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合肥印发八条举措纾困助企 包含扩大房租减免期限和范围
5月26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再推八条举措纾困助企。
《举措》明确,扩大低息贷款支持范围。2022年6月30日前,将信易贷平台上“政信贷”金融产品支持范围扩大到批零住餐、文体旅游及基本民生生活物资保障等所有服务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银行按照不高于LPR(贷款市场利率)发放低息贷款,政府性担保机构按照不高于1%收取担保费。
上述企业申请“政信贷”金融产品新增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给予企业50%最高50万元贴息补助和担保机构1%担保费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并给予信用贷款最高80%、担保贷款最高70%风险补偿政策支持。
《举措》还提出,扩大房租减免期限和范围。对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涉及文体娱乐、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养老托育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今年2月至6月房屋租金,免收房屋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对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基本生活物资配送的品牌连锁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适当房租减免支持。
《举措》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延期且于当年度举办的市场化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25%的标准给予支持,单场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支持影院、演出场所运营发展,按照每个座位2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继续面向合肥市城区健身人群发放健身消费补贴,鼓励市民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市内健身房、游泳馆开展健身活动;对2022年服务类机构承接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项目,可按规定进行预付,预付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