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0日,丽新国际发布盈利警告。
公告显示,丽新国际预计截至2024年7月31日止年度的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预期34.9亿港元至38.6亿港元之间,相较于2023年7月31日止年度的净亏损约29.66亿港元。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应占合营公司的亏损增加。
预期截至2024年7月31日止年度的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将介于20.60亿港元至22.80亿港元,而截至2023年7月31日止年度的净亏损则约16.65亿港元。
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集团直接拥有的投资物业公平值减少;及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丽新发展集团)持有的应占合营公司的亏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