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发展入境旅游激励办法》,旨在进一步促进全省入境旅游发展,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
根据激励办法,发展入境旅游激励资金通过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资金等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开拓安徽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激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按照申报顺序先到先得。激励对象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依法在安徽省内申报纳税的文旅企业。鼓励市县财政和文旅部门出台相应激励政策,促进当地入境旅游发展。
激励办法明确,入境旅游激励包括入境游客数量激励、入境包机奖励、自主或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团赴境外营销推广补助。其中,旅行社年度招徕、组织、接待境外来皖游客数量排名1至3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激励,排名4至10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激励。旅行社组织入境游客包机来皖旅游,单团包机或该社组织的同批乘机游客人数分别达到100人、70人、50人,游览至少1个4A级(及以上)景区并在安徽过夜住宿的,分别按4万元/架次、2万元/架次、1万元/架次标准予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