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岭南控股发布公告,披露了西安龙之旅秦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秦风国旅”)的业绩承诺事项。
公告显示,此前2020年12月30日,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之旅”)以5202万元收购西安秦风国旅51%的股权。莫宝善、张斌对西安秦风国旅2020-2022年的业绩作出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8万元、1020万元、1224万元。
业绩承诺考核方式包括各期净利润考核和累计净利润考核,若未达标,则需以现金方式支付业绩补偿。2021-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期顺延一年,即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20万元和1224万元。
2022年7月12日,岭南控股召开董事会十届二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西安龙之旅秦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原2021-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期顺延一年,即莫宝善及张斌承诺西安秦风国旅于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20万元和1224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净利润按照2020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考核,并签订《西安龙之旅秦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针对上述业绩承诺履行事项,广之旅与业绩承诺方莫宝善、张斌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此后,广之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之旅转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陕01民终16642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二审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广之旅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岭南控股表示,上述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