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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 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发布;北京将监管租房押金和租金;郑州取消新房限价

发布时间:2024-07-31 21:51:00 来源:观点网

摘要: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7月31日,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

《行动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行动计划》明确,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分类施策、集约高效的工作原则。经过5年的努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进一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都市圈,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4项重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及有关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6项任务,以及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

二是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提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4项任务,以及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资金多元投入保障等政策措施。

三是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提出提升城际通勤效率、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4项任务和支持都市圈建设的政策措施。

四是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提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5项任务和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措施。

《行动计划》强调,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实施推进机制,按照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加强多部门协同,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 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7月31日,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把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到位,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要优化强化宏观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既要根据已出台政策的施行情况狠抓落实、加快进度,也要研究推出一批操作性强、效果好、让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的增量政策举措。

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创新思路和办法,集中资源力量攻关,在扩大国内需求、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

要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依靠实打实的政策举措和改革行动,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以改革为动力促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决定将两个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要更好发挥仲裁服务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的作用,主动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不断提升我国仲裁的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要以制定国家公园法为契机,全面提高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水平,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北京住建委:10月1日起住房租赁押金和租金纳入监管

7月3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自10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共二十二条,从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账户开立、押金的存入和退还流程、租金的存入和划转及退还流程、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过程中的纠纷解决等方面明确了对住房租赁企业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管理规定。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还明确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具体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等。

押金托管方面,《暂行办法》规定,押金应当按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押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的账户,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退还。住房租赁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押金退还意见的,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利息全部退还至承租人账户。

涉及押金退还的,按照押金退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计息周期自存入北京市资金中心押金托管账户之日起,至押金退还前1日止。

郑州取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开发企业可自主定价

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市政府决定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根据通知,开发企业将能够自主定价销售,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备案)手续。

郑州市此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指导,目的在于稳定房价。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管制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价格指导政策是郑州市政府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作出的决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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